珍珠是怎么养殖的
珍珠是怎么养殖的
珍珠是通过养殖珍珠贝而取得的。
选择优品的珍珠贝放置在养殖池内,经过精心的喂养,一两年的时间就可以从珍珠贝在壳儿里取出珍珠了。
怎样人工养殖珍珠
1、选贝:养殖珍珠前,需选择健壮、无病、个体大,适宜本地区环境的产珠动物。
2、插珠:准备好适宜的珠核,可以使用玻璃、玛瑙等,将其珠核插入蚌壳内,插珠时间最好是在春末夏初。
3、养殖:将育珠蚌放回到育珠场,将水温控制在18~25℃,水的酸碱度控制在7~7.5之间。

现代化养殖产业:养猪需要哪些设备
现代化养猪场主要设备:猪栏、漏缝地板、饲喂设备、饮水设备、降温保暖设备、清洁消毒设备、粪便处理系统七个大方面。
1.各种限位饲养栏
现在大多现代化猪场都采用固定栏饲喂,这样猪栏可按照不同要求分为公猪栏、妊娠栏、分娩栏、保育栏、生长育肥栏、配种栏。规模不大的养殖场可以不用配备公猪栏,直接采用空旷地即可,另外,现在多采用人工受精技术,即不用花钱购置这些。大多企业也都采用的栏栅式饲喂公猪,没有专门的公猪栏。
2.漏缝地板
母猪、公猪、育肥猪、仔猪等饲养阶段不同,地板间隙不同。地板主要有钢筋混凝土板条或板块、钢筋编织网、钢筋焊接网、塑料板块等,总之,不能卡住猪蹄,还要可虑耐用,耐腐蚀,易冲洗即可。
3.饲喂设备
目前有两种给料方式选择,一种是全价配合饲料,另一种是液态料。全价配合饲料就是拿来可以直接饲喂的袋装料,无需添加其他东西,像温氏集团、大北农等一般是企业内部自供,若是一般养殖户只能去买饲料公司对外销售的产品。液态料最近比较火,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搜索,这里就以常用的全价配合饲料给料为例。除下面三个外,还有饲料输送机,主要功能是将饲料从贮料罐自动输送到猪舍料槽中,目前常用的有螺旋弹簧输送机和塞管式输送机。
4.饮水设备
现代化养猪场供水大部分采用压力供水,主要包括供水管道、过滤器、减压阀、自动饮水器。水从水源处获取后,贮存在养殖场的水塔中,经过过滤,除菌后通过饮水管道连接猪舍饮水器。水塔还有另一好处,猪场若要预防某种疾病,可直接在水塔中添加相应药物即可,省时省力。目前常用的饮水器有鸭嘴式饮水器和碗式饮水器,鸡常用乳头式饮水器。遇到养殖方面的问题,可以在云种养平台咨询专家,它是全球最大的农技问答网站。里面集合了数万名种植和养殖方面的专家,提出的每一个问题2分钟内就会得到回复。
5.降温和采暖设备
供暖,小猪怕冷,大猪怕热。小猪,特别是刚出生的小猪必须做好保温工作,而大猪(公猪、母猪、育肥猪)在炎热季节则需要做降温处理。刚出生的仔猪温度要求保持在30~32度之间,母猪则要求17~20度之间,如何实现?猪场供暖采用集中供暖(多采用热水供暖系统)和局部供暖(对用于仔猪,方式为保温箱)。
降温,现代化猪场多采用全封闭式建设,无法靠自然通风。纵向通风方式因为没有死角,故被多采用,猪舍一头为进风口(安装水帘),一头为出风口(安装风机)。还有一个原因,则是现代化猪场采用水泡粪模式后(有详细介绍养猪:全国生猪粪尿排泄量约7.5亿吨,粪污处理让企业最头疼!),纵向通风可以直接带走其产生的二氧化碳和氨气,这样一来,不仅可以降温,还可以换气。
6.清洁和消毒设备
现代化养殖场都是采用高密度限位饲养工艺,对进猪场的人员、车辆、种猪、猪舍环境必须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以防带入病原造成毁灭性打击。人员入养殖场管理区和生产区必须经过温水彻底冲洗,更换工作服(已消毒),进行紫外线灭菌。车辆若必须进入内部则需要经过消毒池和对车身冲洗消毒。环境清洁消毒常用的有地面冲洗喷雾消毒机和火焰消毒器两种。
7.粪污处理
养猪场粪污处理有三种方式,即人工清粪、水冲清粪、水泡粪三种方式。水泡粪与沼气工程或生物发酵配套使用是现代化养猪场常用的操作模式。关于水泡粪这里有详细介绍养猪:全国生猪粪尿排泄量约7.5亿吨,粪污处理让企业最头疼!
养殖场怎样到农牧局备案
(一)存放或者使用中国、拟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未标明有效成份或者使用含有禁用药物的药物添加剂,未按规定在休药期停药的;
(二)提供虚假供货证明、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备案号的;
(三)隐瞒重大养殖水产品疫病或者未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的;
(四)拒不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监督管理的;
(五) 备案养殖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后30日内未申请变更的;
(六) 养殖规模扩大、使用新药或者新饲料,或者质量安全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后30日内未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的;
(七)一年内没有出口供货的;
(八)逾期未申请备案延续的;
(九)年度审核不合格的。
养殖场选址怎么选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5 号)
1、第三十七条 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 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 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2、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 修正)
1、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 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 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 设备;
(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3 号)
1、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2、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 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 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四、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 年第 7 号)
1、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500 米以上;距离 种畜禽场 1000 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 少于 500 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 上。
2、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 4 米、深 0.3 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 5 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3、第十条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 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 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1000 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动物诊疗场所 3000 米以上;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4、第十一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 500 米以上;距离种 畜禽场 3000 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
第十二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 4 米、深 0.3 米以上的消毒池;
(四)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五)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六)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七)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八)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 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5、第十五条 动物隔离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 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以及其他动物隔离场 3000 米以上;
(二)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生活饮 用水源地 500 米以上。
第二十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 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 3000 米以上;
(二)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上。
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1、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 (三)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 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办宠物狗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开办宠物狗养殖基地,就跟犬类养殖场需要办理的证件基本一致的。需开两项行政许可。
一、由当地农委(农业局、畜牧局)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当地工商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1、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厂址地理位置图和厂区布局图、制度文本、设施设备清单等”,详细内容可以参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其他所需材料可以咨询点当地农委(农业局、畜牧局)。
2、养殖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是必须首先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具体咨询当地工商局或工商所。
而根据《畜牧法》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其中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1.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2.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可向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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