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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和百万医疗哪个保险好

陈娇丽 发布于:2024-08-04 编辑于:2025-05-03 03:37:45 28544

重疾和百万医疗哪个保险好

你好,建议买重疾险。

第一,赔付条件不同,重疾赔付看是否达到理赔标准,部分疾病确诊就可以赔付,医疗赔付需要全部医疗费发票。这个需要先垫付医疗费,需要强大的人脉能在疾病之中借到足够的医疗费。

第二,承保标准不同,医疗险住院即可发生理赔,所以核保相对严格。重疾险理赔需要达到一定标准,所以核保稍微松点。

第三,保障期限不同,市面没有绝对续保的医疗险,一年一交费,停售就不可以买了,65以后没有任何一家医疗险可以买,重疾是可以保终身的。

买重疾险选择哪个保险公司比较好

第一、没有最好

每个人对最好的定义都不同,

我认为最好的,你不一定觉得好,

如果真的存在最好公司,那么应该所有人都会投保该家公司,其他公司都会倒闭。

最好与最差我都不知道,因为没有100分的产品,

但帮你挑选90分以上的优秀产品,帮你避开套路我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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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哪家公司更靠谱?

都靠谱

一般人判断靠不靠谱无非就是几方面:

(1)会不会破产

(2)理赔时效怎么保证

(3)公司大不大

1、从法律安全性

01.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

如果担心保险公司倒闭,你真的多虑了。

在中国,保险业是受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保险公司从成立、经营甚至破产(虽然没发生过),都受到监管部门的严管和保障。

虽然《保险法》并没说保险公司不能倒闭,但在中国,保险公司仅存理论上倒闭的可能;

共和国历史上也没有发生过保险公司的倒闭。

02.为什么保险业受到严格监管?

众所周知,共和国的首要政治任务是:「维稳」

保险与股市不同,股市是带有投机性质的,股市崩盘国家可以不救,但保险不一样,老百姓买保险的钱都是用于“生老病死”的,如果“生老病死”的钱发生风险,会影响社会稳定和谐,共和国比在坐的各位都更害怕「社会不稳定」。

所以对于保险公司的安全性问题呢,恩.....组织比你更害怕。

03.保险公司真的倒闭怎么办?

虽然说共和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保险公司倒闭,我也有「维稳」的觉悟,但假设保险公司破产会怎样?

你能想到的组织都能想到,这方面监管部门早已帮我们未雨绸缪。

总的来讲:保险公司破产,保单有钱赔,也得有人接管;

首先,卖出去的保单有钱赔。

中国保险业是全世界最安全的保险市场,原因是有一个很让人踏实的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什么是保障金制度?

简单来讲:保险保障基金是由保监会(现在已经叫银保监了)、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保险公司从投保人那里收取的商业保险保费,会有很小的比例(约0.05%-0.8%)用来缴纳保险保障基金,2017年底时保险保障基金余额为1125.02亿元,并且不断地在增长。

保障金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可动用。

这个「必要的时候」,就包括保险公司破产、危机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

总而言之,就是影响社会和谐的时候,不惜一切代价「维稳」。

保险保障基金这把保护伞,监管部门早早就备上了,在遇到极端小概率事件时,给我们的保单兜底。

其次,保单得人接管。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87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破产,首先要经过保监会的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破产时,卖过的保单和提前缴纳的保证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如果自己找不到公司接管,保监会会指定保险公司接受。整个过程中,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被接管的案例】

共和国历史上曾经有三家保险公司被接管过,无一例外都是接管后发展更好,而并没有影响原保单的任何利益,这三家保险公司分别是:新华人寿(2007年)、中华联合(2009年)、安邦保险(2018年)。

安邦保险被接管原因跟新华人寿很像,也是董事长犯了事,经济犯罪。

中华联合保险被接管则是因为步子太大巨亏,经营不下去。

这三家公司被接管后,都安全着陆了,没破产反而越来越好,例如新华人寿在2011年完成了A+H股上市,鱼跃龙门,一朝翻身。

2、理赔时效

01.理赔的法条

《保险法》中关于理赔时效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02.理赔流程与时效

根据以上的案例与《保险法》条款,可以将理赔流程归纳为以下流程图▼:

理赔流程图

在理赔流程中,最关键就是交齐理赔资料。或许很多同学又会问:“如果我们出现已经交齐资料的情况下,理赔时效是否能够保证?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有否不同?如果超过规定的理赔时效怎么办?”

(1)保险法的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表述: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

注意:《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也解释了,30天是从保险公司第一次收到理赔资料开始计算,如果中途有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算在30日内。这个补充说明非常必要与合理。

所以,情形复杂的案件30日是没争议的,问题是情形简单的案件“及时”做出核定,及时是多长?

(2)保险公司的规定

这里收录了一部分保险公司产品关于理赔时效的表述,可供大家参考

从以上几家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可以看出,大部分公司对于简单案件的【及时】,都是指5日内,这是白纸黑字写进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当保险公司收到我们齐全的理赔资料后,5天内必须做出核定,如果属于情形复杂的案件,也需要告诉我们“这个case很复杂,需要30天之内才能给出核定”,总之5天内必须有回复。

(3)超出理赔时效

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万一保险公司超过了理赔时效都没履行义务怎么办?如果拖了1年,我这理赔款都几十万,有时间价值的呀。

以前被欺负靠拳头,谁的拳头硬听谁的;现在都是法治社会了,法律才是保护自己的有效武器,用法律武装自己。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也有表述: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万一走到法律诉讼的一步,在法院支持理赔的前提下,保险公司除了支付理赔金,还需要支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这里的“损失”每家保险公司又有不同的定义:

天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平安:按照公示利率单利计算,并保证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工银安盛、同方全球、新华:表述与保险法一致。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保险法层面,还是保险合同层面,对于理赔时效都是有规定与保障的。小白投保无须因为自己主观上觉得保险公司“小”,就认为其理赔慢;

无论保险公司大与小,理赔时效都是有保证的。

03.关于理赔速度排名

在百度或者各种论坛贴吧上,有些人总喜欢拿保险公司“理赔速度排名”之类搞事请,似乎排名真的能够反映实际理赔速度。这里展示一下那些可疑的排名:

随着牛逼越吹越大,1天已经不能满足您的想象力了,直接“秒赔”,58秒赔付!

墨菲先生真想知道这个“秒赔”是从哪里开始计时的,按照墨菲先生上面对理赔流程的剖析,报案-收单-审核-理赔-到账。

如果这些流程都在58秒或一天搞定,符合逻辑吗?

如果不是,是否有夸大宣传的嫌疑?

表格始终是人做的,墨菲定律“只要是人做的东西,就一定会出错”,对于网络上很多排名,我们要有一定的怀疑精神,起码要符合逻辑才可相信。

每一件理赔都是个案,个案的情况不同,理赔的速度就可能不同。

不要随便相信“我们家公司大、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理赔速度肯定快,一般3天就能理赔......”这些话你就当搞笑听听,别信以为真,还因为这个而去购买某家公司的产品。这样以后多半会后悔的,投保最重要还是看条款、看法律,白纸黑字才是对我们最大的保障,不是所谓的海誓山盟、爱与责任。

04.影响理赔速度的因素

(1)理赔资料是否齐全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理赔速度的前提与关键在于理赔资料是否齐全。如果理赔资料不齐的情况下,让你来回跑几趟医院,这就耽误不少的理赔时间了。

举个例子:病理报告是确诊恶性肿瘤的国际金标准,因此对于恶性肿瘤理赔这块,如果有病理报告的情况下,申请理赔是非常容易的;

但有些恶性肿瘤是没有病理报告的,如肝癌,肝癌多数情况下是没有病理报告的,因为肝组织脆弱,又是人体最大的储血器官,因此临床中很少通过手术确诊。当肝癌申请理赔时,通常通过影像学检查以及生化检查来确诊,例如MR、CT、血液检查等组合检查来确诊。

因此,在没有拿到确诊资料前是不能理赔的,况且等待检查结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2)理赔金额的大小

如果理赔金额大,保险公司肯定会重点关注该case,需要有专人去调查与核实;如果小额理赔,核赔人员直接看理赔资料就能给出结论。

例如重疾险:10万保额与100万保额,正常情况下肯定10万保额理赔的速度要快。

▲例如上图2016十大理赔案例中,平安的赔付:

(1)意外导致残疾,赔付1410万保额,需要“经过反复核查确认案件属实”,而最终赔付;

(2)游泳意外身故,赔付1175万保额,需要“经公司调查核实,明确意外事故属实”,而最终赔付。

(3)案件的复杂程度

对于复杂的理赔案件,如果再加上大保额,理赔的速度肯定相对更慢。如果案件简单、保额小,甚至可以立即结案。

(4)出险时间

如今的重疾险、寿险、医疗险,都有相对的疾病等待期,一般是90天或者180天。

举个例子:

小明刚过疾病等待期,第91天就罹患重疾;

小菲投保5年后,不幸发生罹患;

小明与小菲哪个更快获得理赔?显然是小菲更快。

相比投保2年后出险的客户,刚过等待期就出险的客户,保险公司会重点关注防范该客户的道德风险,是否存在逆选择。

(5)核赔人员经验

遇到老司机与新手还是不一样的,如果核赔员经验丰富,理赔速度就会更快;如果核赔人员是新手实习,耐心等待即可。毕竟都有理赔时效的保证。

3、保险公司大与小

很多人会拿保险公司的三项指标作为判断一家保险公司大与小的标准,

分别是:保费收入、注册资金、偿付能力

针对这三项,我用笨方法一家家保险公司统计,得出一下资料;

01.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

最近,银保监公布了2018年度91家人身保险公司的原保费收入,从前保险市场只有“老五家”,在当时粥多僧少的历史环境下,凭借先发制人沉淀了一大批原始客户;

而如今的保险市场并没有朝着垄断的方向走,相反走向百花齐放的局面,不少锐意进取的保险公司凭借产品差异化和特色服务在保险市场取得了一席之地。

02.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金

因为一些保险集团是分为: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这里只整理人身保险公司注册资金,财产保险公司则不做数据整理。

从表格中的注册资金可以知道:很多没听过的保险公司并不能称为“小公司”。

你听过的保险公司可能只是广告做得比较多,广告做得多并不能判断公司的大与小,广告做得多并不能判断产品的好与坏。

03.偿付能力排名

根据最新2019年第一季度各保司公布的偿付能力报告,我帮大家整理了83家人身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排名:

Q:偿付能力是否越高越好?

A:并不是

首先,偿付能力与保司成立时间有关。从偿付能力的排名可以看到,前五名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都超过1000%,但这些公司的保费收入少得可怜;原因在于这些保司成立时间不长,都刚刚完成注资,新单量极少,所以偿付率高到离谱。

第二,偿付能力与产品性价比有关。通常锐意新晋的保险公司,为了能从老牌劲旅(国寿、平安、太保、太平、新华、泰康)手中抢夺市场,它们会推出「更优势的产品」,通俗来讲就是保费更低、保障更多的「高性价比」产品,以此来扩大市场占有率,获得更多的保费收入,得到更多的客户。而每一张保单对于保司来讲都属于负债,产品性价比越高负债越多,所以高性价比的产品结构会直接降低保司的偿付能力。

第三,偿付能力与公司发展阶段有关。初创的保司因为市场占有率低,偿付能力高;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保司以高性价比产品来打天下,导致偿付能力降低,有时会逼近监管红线;随着一家保司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客户越来越多,经营策略也转入防守阶段,这时,高性价比产品的比例会越来越少,以维持保司的合理利润以及长久健康的发展,最终偿付能力走向稳定。

综上所述,偿付能力是一个变动值,也并非越高越好。一方面,高偿付能力某种层面意味着该家保司的产品性价比较低;另一方面,市场占有率稳定的保司偿付能力也较为稳定,而那些具有野心、魄力、进取的保司会牺牲一段时期的偿付能力来换取市场;

重疾和百万医疗哪个保险好

汽车仪表保险丝英文缩写

AFB

汽车保险盒英文译文为:Automotive Fuse Box

汽车保险盒是用于安装汽车保险丝的盒子 ,按安装保险丝尺寸的大小可分为:小号汽车保险丝盒;中号汽车保险丝盒;大号汽车保险丝盒。通用注塑材料有:塑料、尼龙、电木、PBT工程塑料,每种材质不同其耐高温程度不一。在选用汽车保险丝盒过程中,应考虑到所使用汽车保险丝的电流大小,保险丝的尺寸要求,等去选择不同的保险丝盒。汽车保险盒是汽车电子控制元件中的关键部件,也是汽车车体中技术含量较高、对工艺要求较严格的部品之一。

汽车保险盒的分类:

按安装保险丝的分类,可以分为保险管盒和保险片盒

按保险丝大小分,可以分为大号保险盒,中号保险盒,小号保险盒

按材质分,可以分为塑胶保险盒,电木保险盒

按环保分,可以分为环保保险盒,非环保保险盒

按安装方式分:可以分为引线式保险盒和电路板式保险盒,仪表面板安装保险盒

怎么通过网络卖保险

不同于此前的直播招募保险代理、直播科普保险干货,近日水滴保险商城创始人沈鹏、平安集团首席保险业务官陆敏、华夏保险总精算师李建伟变身主播“直播带货”,更是赋予直播以互联网营销模式的新身份。

不同于“口红一哥”、“淘宝一姐”直播推荐的口红、食品、个护等快消品,保险作为一种无形的产品,其价值在于保单中包含的保险人对未来的承诺,且该承诺是否兑现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其开发、设计、备案、销售都处于严密的监管之下,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因此对于直播卖保险这一新兴模式,首先需要厘清其合法合规问题,而后才是商业效率最大化的问题。

1、直播卖保险合规吗?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对保险机构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应用软件、社交平台等途径销售保险产品的管理,参照适用本办法。因此直播卖保险也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销售资质、销售范围、销售人员、销售文本等都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

从直播后台看,电商直播平台、社交直播平台、泛娱乐直播平台等都不具备销售资质——保险机构仅可将直播平台作为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险产品、介绍保险服务、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理念的渠道,为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提供流量入口,万万不能越界。

从直播前台看,主播需具备展业资格、“持证上岗”,并在直播过程中确保产品介绍合规准确——保险机构需承担起直播营销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且对直播营销行为的管理要求不得低于其他互联网渠道保险营销有关规定。

针对直播带货中可能出现的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问题,河北银保监会也于6月1日印发《组织开展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对照监管要求开展全面排查。这也启示保险行业尽早做好自律工作。

2、直播卖保险有效吗?

直播卖保险将保险产品交易与互动直播形式进行融合,是通过直播带来流量从而实现保险销售的全新模式。其所具备的海量用户、线上场景、沉浸体验都赋予保险营销以高效。

首先,庞大的用户体量是直播营销变现的前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其中在2019年兴起并实现快速发展的电商直播用户规模已达2.65亿。

其次,新型的消费场景是直播营销变现的依托。直播依靠以险企高管为主力的“明星型”主播、以精算师为代表的“专家型”主播、以自媒体大V为大流的“实力型”主播,通过重构“人、货、场”关系,一方面为保险产品销售创造线上化场景,另一方面也为融入线上化场景的碎片化保险定制提供契机。

最后,沉浸的消费体验是直播营销变现的支柱。研究表明,沉浸式体验会显著影响网络购物者的购物体验。移动直播给观众带来了临场感和虚拟体验,实时互动给观众带来了自主感和交互体验,这都提升了消费体验与用户粘性,推动直播营销快速发展。

3、直播卖保险怎么做?

保险机构在踊跃尝试直播卖保险时,还需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方能高效开展工作。

直播是工具,电商是基础。直播是电商迭代创新的方式之一,直播卖保险归根结底也是保险电商化的路径之一。电商渠道在新冠疫情期间展现了顽强的生命力,也将成为疫情结束后保险业经营的有力抓手。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保险行业更应加快电商化进程,积极采用直播等创新工具。

直播是形式,产品是内核。虽然销售的形式变成了直播,但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的需求却不会轻易改变。一方面,保险机构应加强直播保险产品管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保险基本原理及相关监管规定;另一方面,保险机构也需一如既往地对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严格管理,为直播售出的保险产品提供不次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户服务。

直播为卖货,带货方长远。卖货致力于短期出售保险产品,带货则旨在发挥主播对于保险产品的长期带动作用。因此保险机构应不仅仅在单场直播中“以保费论英雄”,还应持续优化场景聚焦、商品展示、咨询答复、主播导购、销售实现全流程,充分发挥直播中的情感、价值和品质效用,打造“引流→激活→留存→变现→裂变”的营销闭环。

直播正加速成为新的商业基础设施,也将迎来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另外值得期待的是,近期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随着技术赋能以及监管加码,直播或将为保险行业开启崭新而宽广的天地。

怎样提升保险业务品质

在CPI不断刷新,国内经济进入加息周期的状态下,阳光人寿保险稳健快速的发展态势和风险管控方面的驾驭能力和系统功力。

国内寿险市场竞争主体增多、保险产品同质化日益严重,如今的保险营销已不是单纯的价格之战、产品之战,而转向了更为内敛的“品质”之战。面对保险营销模式的悄然转变,早在2010年,阳光人寿保险便开始积极转变管理模式,推动品质业务的发展,并把运营风险管控提至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制度、流程、管理环节上标本兼治,优化运营服务资源配置,加大对绩优业务伙伴、优秀机构的运营支持力度,全面提升业务品质。

截至2011年8月,阳光人寿保险运营新契约5日承保率92.08%、新契约30日回访成功率97.63%、服务满意度93.36%、理赔10日结案率94.21%、期交业务13月保费继续率83.6%,各项运营指标都圆满达成KPI考核标准,业务结构保持良好发展状态,且核心业务不断提升。在CPI不断刷新,国内经济进入加息周期的状态下,阳光人寿稳健快速的发展态势显露出其在风险管控方面的驾驭能力和系统功力。

具体而言,阳光运营在风险管控方面有两大核心管理体系,一是《阳光人寿业务人员运营分级管理办法》,一是《机构两核差异化风险管理办法》,此两大管理体系从业务员和机构两方面入手,分别设定了业务员和机构的分级管理标准,从差异化的角度对业务员和机构进行不同的激励和运营权限的匹配,形成了“展业越规范,支持越有力,业绩更优异!”的良性业务发展模式,全面提升业务品质。

据了解,《阳光人寿业务人员运营分级管理办法》自2010年11月出台以来,在今年2月对全系统有资格参评的19203名代理人进行了五档分级,通过一系列运营指标得分、运营违规行为记录从运营视角对代理人的业务品质进行客观评估和考量,继而根据评估结果匹配差异化的运营政策,达到优化运营服务资源的配置、强化对品质优异代理人的支持、加大对品质欠佳代理人的管理。此办法在引导代理人重视业务品质、树立高品质代理人荣誉感、有效支持高品质代理人展业、督促品质不佳代理人规范展业、提升机构运营同仁工作成就感等方面作用显著,从而取得业务品质全面提升,实现多方面的共赢。

此外,在对机构的运营风险管控方面,阳光运营还在2011年初启动了《机构两核差异化风险管理办法》,以中心支公司为管理单位,构建机构差异化核保核赔管理模式,根据考核期间的长险短期(2年)出险率与短期医疗险赔付率指标达成,计算机构的风险等级得分,将中心支公司分为四个类别,并分类对机构的两核标准进行差异化管理,强化改善业务结构和提升业务品质,以防止业务出现大起大落和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经过近半年的初步实施,阳光运营风险管控已初见成效。

阳光人寿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寿险业基本规律,从对客户负责、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出发,在保持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坚持通过“以内含价值为导向”的业务策略来提升业务质量。同时更进一步明确业务质量与风险管控两者并重,将风险管控的理念通过各项政策措施渗透到各个环节并采取了一系列管理动作,着重理顺和强化风控体系职能、提升队伍素质和作业能力,并通过后援平台建设、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实现业务结构优化、经济效益提升和抗风险能力的显著提高,确保了阳光人寿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和谐的发展局面。

阳光人寿保险公司经过了多次的风雨历程,在抗击市场风险、营销策略等方面有了自己应对的方式。

做银保工作隶属于银行还是保险公司来管呢

本质上没有区别,但在服务上就有很大差别了。

银保产品是指通过银行渠道来销售的保险产品,卖出后办理售后业务就转给保险公司了。

保险公司销售的称个险销售,有专人服务,从保障需求分析到产品设计、售后服务都可以完整提供。